大家好,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,就是關于鋼鐵廠門口標語牌的問題,于是小編就整理了1個相關介紹鋼鐵廠門口標語牌的解答,讓我們一起看看吧。
估計絕大部份都是神智不清,癱軟如泥!不排除有淡定者,無所謂的!記得原來沈陽出了一個系列搶劫殺人案,五個罪犯后來被槍斃,紀錄片放過,那五個家伙就無所謂,臨刑前抽煙,接受記者采訪都很淡定,最后還真是走上刑場,印象很深
曾經在執(zhí)行現(xiàn)場看過兩次。
第一次那個案件:
是一個年輕男的,晚上走路看見一個漂亮女孩子,調戲了一句,被罵,直接拔刀將人捅死,因平時各種作,父母絕望,也不賠對方錢,判了死刑。
執(zhí)行的時候通知家人也不見。
從看守所提人到執(zhí)行全程跟蹤,路上我問他后悔不后悔,還有啥想說的,他說“不后悔,我殺了一個夠本了,還比她多活了兩年(從抓著到執(zhí)行各種程序大概快兩年)。
執(zhí)行時候,法醫(yī)給他固定到行刑床上,他還面帶笑容,剛開始注射時說了一句“有點瞌睡”,然后就沒音了,前后不到兩分鐘。
同時執(zhí)行的還有兩個,一個已經站不住了。
第二個案件:
一個農民因為瑣事,眾目睽睽之下,用鐵鍬將鄰居打死,判了死刑。
執(zhí)行的時候,問他還有話說沒,他出于本能大聲喊冤,法官又專門訊問了他,除了喊冤,任何理由講不出來,經過大概半小時的復查、合議,最后還是感覺沒任何問題,推上了行刑床,他還在叫,注射開始大概兩三分鐘,再也無聲了…
早在1997年修訂后的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》第212條就規(guī)定“死刑采用槍決或者注射等方法執(zhí)行。
說到死刑犯被押赴刑場的過程,相信現(xiàn)在已經很少有人能看到了,因為現(xiàn)在在執(zhí)行死刑的時候,不是以往槍斃,而是采取注射的方式。
出生于上世紀七十年代的我,就曾見過一次死刑犯被押赴刑場并被執(zhí)行槍決的過程。
當時還是那種召開公判大會的形式,現(xiàn)場一共有30多個犯人,在宣判完之后,不是死刑的人被當時的大卡車拉走了。
而被判決死刑的人也是被大卡車拉走,胸前都有一塊牌子,上面寫著罪行和姓名,被武警押上車,在街上游行,最后開往執(zhí)行的地方。
當時犯人被宣判之后,有的犯人自己是自己走上車的,但這種情況的還是比較少,更多的是被武警人員架上車的。雖然他們可能知道自己是要被判決死刑,但真來臨的時候,還是嚇得不輕。
那些被架上車的犯人,接下來就是要游街了,我們那時候就是跟著游行的車輛跑,去看熱鬧。
游完街之后,就是開赴刑場去執(zhí)行了。對于執(zhí)行的刑場,前期是沒有人能知道的。那時候有個同學的父親也很好奇,不知道從哪找來了一輛車,我們就坐上車跟車去看。
最后跑出了40多公里,在一個河溝邊停了下來,然后就是很多武警開始警戒,觀看的人不能去近處看,只能從很遠的地方看著。
犯人被從卡車上架下來之后,被兩個武警按著跪倒在地方,從另一輛車里面下來一個人,在犯人的腦后面開了一槍,最后還有一個人上去檢查,后來知道這個人是法醫(yī)。
這個問題只有九十年代以前槍斃死刑犯可以觀看全過程,那時不但要開宣判大會,還要滿大街張貼布告,然后用車拉著犯人游街,再把犯人押赴刑場執(zhí)行槍決。
一九八三年嚴打時,我看過幾次槍斃犯人,至今記憶猶新。由于嚴打,每次槍斃的犯人少則幾人,多則幾十人。一般犯人被執(zhí)行死刑都是上午,由警察和武警從看守所把犯人押到會場進行宣判,這些犯人面無表情,臉色十分蒼白,當宣布死刑后,都目光呆滯,有氣無力,處于癡呆狀態(tài),在押撲刑場的過程中確實沒有看見哭天喊地尿褲子的。但也有例外,我的一個鄰居被槍斃時,他老婆在刑車下面哭,他反而說我先走,你趕后來。還有二個死刑犯,第一槍沒有打死,二人像約好似的,同時從地上把頭反過來,沖著武警大喊,搞快點!一個補了二槍,一個補了四槍才打死。然后法警驗尸,確認犯人死亡后,執(zhí)法人員撤離,由家屬收尸,沒有家屬或不愿意認領的,由當地政府委托他人就地掩埋。
現(xiàn)在犯人執(zhí)行死刑比較人性化,大多采用注射的方式,刑場只有執(zhí)行人,家屬和外人是不能在現(xiàn)場的,執(zhí)行死刑的過程是什么狀態(tài)就不得而知了,我想犯人應該不會很痛苦地死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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